发布日期:2024-03-14 灭火器
5月12日,信誉我国(江苏无锡)官方网站显现,宜兴实盟物业办理有限公司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被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处分。
违法现实 2022年3月15日,我队监督员对江苏实盟建造投资有限公司(居处:宜兴市太华镇石门村张家,法定代表人:林洋)开发的天谷院墅(地址:宜兴市太华镇凤石路18号)主体A1客房楼(地下1层地上3层、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进行双随机查看,发现在消防泵房内湿式报警阀处手动敞开阀门进行直接起泵实验时,喷淋泵能主动起泵,但封闭阀门后喷淋泵即主动关停,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体系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11.0.2条规则。经查,天谷院墅是由宜兴实盟物业办理有限公司担任日常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