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22 灭火器
为深化推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作业展开,催促佳木斯市地下经营场所执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有用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产生,12月11日,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郝玉春处长带队对大润发通江街店、宏博商城等地下经营场所展开督导查看。
查看中,被检单位担任的人介绍了团体约谈会后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以及自查自改作业进展状况。一起,郝玉春处长具体查阅了各单位的《防火巡查记载》、《消防控制室值勤记载》等消防安全办理内页,实地查看了分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疏通;消火栓、救活器件、分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是否足够、功用是否无缺好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办理是不是满意消防安全要求等消防安全职责执行状况。随机对喷淋体系湿式报警阀组设备、感烟探测器进行了功用测验,查验了主动消防设施的联动状况是不是无缺有用。
查看完毕后,郝玉春处长结合发现的“动态性”火灾危险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地下经营场所要把从标准敷设、标准巡查、标准检修三个方面做好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主动消防设施的日常办理;二是地下经营场所要当即展开一次针对安全出口邻近商户的团体消防安全教育练习作业,让“不占用分散宽度、不遮挡安全出口”成为商户日常“自律”行为,并拟定切实可行的“惩戒”机制,根绝相似“动态性”火灾危险不反弹;三是地下经营场所要严厉执行三级值勤准则,根绝脱岗、漏岗、睡岗和醉岗的现象产生,微型消防站要做好日常的值勤报到和配备器件查看作业,技术练习和归纳演练要着眼实战,全面做好巡防巡控。